引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略,强调创业是解决就业严峻形势的重要途径,凸显了培养创业型人才的重要性和战略地位。创业,辞海释之为“创立基业”。[1]可以推出,创业型人才是指具有强烈创事立业价值取向,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能开创性的开展工作,在时机成熟时能创办自己的企业。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必须紧跟时代潮流,加大对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思考。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一)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学校必须将创业型人才培养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贯穿于高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去;将创新创业意识的培育列入教学计划与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努力将创业意识与创业技能的培育融入到专业教学过程中去;在培养方案、人才目标的制定上要贯彻以能力为本位的思想,把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 并根据各个专业的学制安排,将创业型人才培养贯穿在学生入校直至毕业的每一个教学环节。
(二)深化教学内容改革。高校应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倡启发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参入式教学、模拟训练等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创新的教学方法。[1]此外,优化课程结构,构建以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创业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通过推进学分制、降低必修课和加大选修课比例、减少课堂讲授时数等,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造各种条件,鼓励组织学生参加ERP沙盘模拟[2]对抗赛、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算量大赛、商务电子大赛、结构设计大赛、广告创意大赛等科技竞赛,参与科学研究,进行SRP大学生实践研究、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四)重视教育教学实践环节。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特别要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质量,推进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要加强产学研密切合作,拓宽大学生校外实践渠道,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此外,应加强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结合、教学计划内的实践环节与教学计划外的实践活动结合、专业内的实践与专业外的实践结合等等。
二、建立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
(一)设立完善的领导组织机构。创业型人才培养作为新兴的教育模式顺利推进,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机构。为确保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深入开展,应至少建立三级管理组织机构。一是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校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创业型人才培养,校长书记任组长;二是成立学校大学生创业型人才培养指导中心,全面组织和具体实施学校创业型人才培养;三是各院(系)成立院(系)级创业型人才培养指导中心或“青春创业办公室”等相应机构,配合领导小组和校指导中心工作,促使创业型人才培养更加深入实施开展。
(二)建立合理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任何工作都需要特定的知识结构,对复杂的创新创业工作来说更是如此,通过开设创业型人才培养课程,帮助学生搭建合理的创业知识结构,进行知识储备;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课程体系搭建必须围绕这一目标进行,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理解创业的深刻含义,了解创新创业所需要的各种能力和素质,帮助学生明白各种能力和素质的获得途径,让学生有的放矢;并将创业型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课程融为一体,全面渗透创业型人才培养,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综合知识能力。
(三)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创业型人才培养是完整的教育体系,需要一支相对完整的教学师资队伍,根据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性较强的特点,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是创业型人才培养全面实施的切实保证。并制定合理的教师工作量认定办法,保证相关教师利益,以保持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成立创业型人才培养教研室,开展创业型人才培养相关内容、运行规律研究,提高创业型人才培养教学水平。
(四)搭建实践和孵化平台。创业型人才培养有实践性强的特点,课堂教学可以保证学生创新创业知识的系统性,但必让学生将创业知识和理念付诸实践中,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必须创建大学生创业实践孵化基地,为创业型人才培养提供孵化和实践功能。创业型人才培养实践孵化平台主要表现为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校外实践基地等模式[2]。
(五)重视并发挥“第二课堂”作用。“第二课堂”是指教学大纲外的学习、培训、科研、竞赛、实践等活动行为,是全方位培养创新创业能力的“综合性课堂”,是第一课堂有益补充。在推进创业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重视和发挥其作用。如: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创业型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激发学生创业动机;鼓励学生参加各级竞赛活动,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积极组建学生科技与创业社团,大力扶植其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等校园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型人才培养氛围。等等。
三、建立配套的管理运行机制
(一)建立适合的管理体制。创业型人才培养是一个新课题,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方式和规律,只有建立合适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才能保证创业型人才培养健康深入发展。首先,学校应将创业型人才培养纳入常规教育体系中。其次,应该建立以人为本、实行动态、开放的创业型人才培养人才管理模式,充分意识到人是高校的主体创新的根源,强调人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和科学的人才评估体系,培养创业型人才培养人才队伍,激发创新创业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建设的良性循环。再次,进行教学体制改革,建立适合创业型人才培养运行规律的教学管理模式。等等。
(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要善于在氛围、环境、导向上开展工作,让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在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中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是可以在学校建立青春创新创业专题网站,在校报、团讯等建立创业专栏,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和交流平台;二是通过校电台、报纸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党和国家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宣传;三是加大对学校成功的创新创业团队、个人、优秀创业成果等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典型示范作用。并定期邀请一些创业成功者举办创业现身讲座,营造鼓励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教育的两个主体是教师与学生,只有两个主体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才能保证教育的最终效果,创业型人才培养更是如此,因此,必须建立完善学校工作考核制度和相关奖励办法,将各学院、教师及学生开展创业型人才培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大学生创业型人才培养奖励办法》,对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果的教师和对参加各类创业竞赛获奖、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发教与学两个主体的能动性。具体如优先对创业型人才培养类教学改革优先立项;对创业优秀团队配备创业导师;将创业实践教学纳入教学体系,承认学分;学生参加创业实践活动记入行为积分,在奖学金及各类先进评比时给予承认;每年评比校大学生创业标兵;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给予经费支持;学生参加创业计划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对相关课程成绩进行加分;允许极少数条件成熟的学生休学创业;推荐并帮助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等等。
(四)构建完善的评估体系。创业型人才培养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过程,是运用现代科学的评价观和方法,通过系统地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对高校实施的创业型人才培养做出判断,以及对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社会信度与效度做出评价。评价的目的就是要规范和完善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行为, 肩负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任,求真务实地为人才市场输送创业型人才。构建评估体系应遵循科学性、指向性、激励性、动态性、 操作性原则[3],包括核心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软硬环境、教育效果等内容。通过不断评价和反馈,来不断规范和完善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机制等。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和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培养创业型人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解决严峻就业形势的内在要求。本文对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对高校开展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辞海[Z].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1979:183.
[2] 肖灵机等.高校创业孵化器与创业精神教育研究[J].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学报.2005,(4).
[3] 黄志纯,刘必千.关于构建高职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