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保健费发放的范围是参加发动机试车的试车保健费和有职业危害环境作业人员的工业保健费。发放工作涉及科技发展部、科研生产保障部、综合计划部、财务部及参加试车和有职业危害环境作业人员等众多部门,保健费管理工作多次在项目审计中被发现试车保健费分摊与实情不符的问题,为构建所试车及工业保健费发放的闭环管理流程,清楚了解、把握所现行保健费发放流程现状,提供流程优化的有效信息,预防审计风险,现对该项工作中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对问题分析及改进建议。
一、管理现状及问题
保健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科研生产保障部,依据的管理制度是该部门发布的《某研究所试车和工业保健发放管理办法》。相较于工业保健费发放的成熟稳定,试车保健费的发放管理问题颇多,以下的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发放试车保健费的管理问题。
发放试车保健费的管理流程经过两次修改,变更过程的流程如下:
(一)第一次形成的执行流程
1、流程说明:
(1)科技发展部向科室、试验室下达试车任务,其中包含试车内容及任务所属课题号等信息;
(2)参与试车部门逐季度根据科研生产保障部的表格要求,要求据实上报本部门参与试车任务的人员及所属项目、课题号的信息;
(3)科研生产保障部审核并汇总,并形成每个季度试车保健费和工业保健费明细;
(4)综合计划部根据科研生产保障部上报的保健费明细,结合所的实际运营情况,对保健费进行项目及课题的调整,并形成调整说明;
(5) 科研生产保障根据调整说明,调整发放明细表及汇总表;
(6)财务部根据经所长/书记审批的发放汇总表,及试车保健费和工业保健费明细组织发放。
2、流程诊断:
(1)并不是所有参与试车的人员都知悉所参与试车任务的课题号等信息,因此逐季度上报试车任务的人员及所属课题等信息时常常存在错报的现象;
(2)科研生产保障部不掌握项目/型号及课题号的试验情况,因此审核工作较为粗放;
(3)综合计划部不掌握课题号停用与否的信息,因此调整工作不够全面;
(4)财务部要求所有费用支出须经财务网报系统审批,此流程缺少这个步骤。
(二)第二次形成的执行流程
1、因费用支出需经财务管理平台的审批,科研生产保障部变更了执行流程,主要的变动之处是增加了网报的节点并去除了综合计划部调整的环境。
流程说明:
(1)科技发展部向科室、试验室下达试车任务,其中包含试车内容及任务所属课题号等信息;
(2)参与试车部门逐季度根据科研生产保障部的表格要求,要求据实上报本部门参与试车任务的人员及所属项目、课题号的信息;
(3)科研生产保障部审核并汇总,并形成每个季度试车保健费和工业保健费明细;
(4)科研生产保障部通过浪潮系统申请发放,并将保健费明细作为附件;
(5)财务部结合网报的审批及试车保健费和工业保健费明细组织发放。
2、流程诊断:
(1)并不是所有参与试车的人员都知悉所参与试车任务的课题号等信息,因此逐季度上报试车任务的人员及所属课题等信息时常常存在错报的现象;
(2)科研生产保障部不掌握项目/型号试验情况,不清楚课题号是否停用,因此审核工作较为粗放;
(三)第三次形成的执行流程
1、缺少综合计划部的分析和调整,科研生产保障部汇总的发放明细表过于粗放,使财务发放工作较难进行,因此科研生产保障部再次变更流程。
流程说明:
(1)科技发展部向科室、试验室下达试车任务,其中包含试车内容及任务所属课题号等信息;
(2)参与试车部门完成试车任务
(3)参与试车部门逐季度根据科研生产保障部的表格要求(含综计部提供的在研项目及课题明细汇总表),据实上报本部门参与试车任务的人员及所属项目、课题号的信息;
(4)科研生产保障部审核并汇总,并形成每个季度试车保健费和工业保健费明细;
(5)综合计划部根据科研生产保障部上报的保健费明细,结合所的实际运营情况,对保健费进行项目及课题的调整,形成调整说明,并提交给科研生产保障部;
(6)科研生产保障部通过浪潮系统申请发放,并将保健费明细及调整说明作为附件;
(7)财务部结合网报的审批组织发放。
2、流程诊断
(1)并不是所有参与试车的人员都知悉所参与试车任务的课题号等信息,因此逐季度上报试车任务的人员及所属课题等信息时常常存在错报的现象;
(2)科研生产保障部不掌握项目/型号及课题号的试验情况,因此审核工作较为粗放;
(3)综合计划部不掌握课题号停用与否的信息,因此提供的在研项目及课题明细汇总表包含的信息不完整,不足以给科研生产保障部下发的填报要求作为合理的支撑附件,在后续的调整工作也因课题号停用与否信息的缺失而不够全面;
二、问题汇总
两次的流程变更虽已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改进,但是一些共性的问题依然存在,现汇总目前在保健费分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关于流程不清晰,部门分工不明确,职责界限模糊的问题
流程的频繁变化,给各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不稳定性,科研生产保障部缺少对试车和工业保健费发放工作流程的梳理及岗位职责的界定。
2、关于试车人员不能据实上报试车任务课题号信息的问题
参与试车的人员往往不是直接从科技发展部直接承接的试车任务,在任务二次甚至更多次的转达中关于课题号的信息易丢失,导致并不是所有参与试车的人员都知悉所参与试车任务的课题号,因此逐季度上报试车任务的人员及所属课题等信息时常常存在错报的现象,在后续的科研生产保障部审核及综合计划表调整的工作中无法发现这一错误,易发生无试验任务的课题被分摊试验保健费、已结题或已停用课题被分摊试验保健费等问题,为审计埋下隐患。
3、关于缺失在研项目及课题明细清单的问题
课题号呈多头管理的现象,综合计划部和财务部均无完整详实的在研项目及课题明细清单。根据《某所科研经费课题号管理办法》的规定,综合计划部是课题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课题号的建立、调整、暂停和注销并发起申请流程,但实际管理中,存在财务部已停止使用某些课题号,而综合计划部未收到相关申请或通知的问题,导致在整个保健费调整的工作流程中无一岗位可对课题号的正确填报与否进行核实把关。
三、改进措施建议
1、科研生产保障部完善《某研究所试车和工业保健发放管理办法》规范试车和工业保健费发放管理流程,并清楚界定岗位职责。规范操作行为使责任具体化,有效地防止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综合计划部完善课题号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流程。综合计划部应履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把控课题号建立、调整、暂停和注销的管理工作,并应实时掌控在研项目及课题的情况。